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,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是指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。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、销售行为。下面大尊龙新版官网网页版-尊龙在线登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生产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、生产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的知识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