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实物侵权属于侵犯商标权吗?被侵权人死亡还可以要求赔偿吗? -尊龙新版官网网页版

尊龙新版官网网页版-尊龙在线登录 2020-08-21    人已阅读
导读:品牌信任实质上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,从品牌的外在形象到内在质量都是表现出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。要是有人模仿品牌实物,除了给消费者带来损害也是对品牌的损害。那么,品牌实物侵权属于侵犯商标权吗?被侵权人死亡还可以要求赔偿吗?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来说说。

品牌实物侵权属于侵犯权吗?

品牌实物侵权属于侵犯商标权吗?被侵权人死亡还可以要求赔偿吗?

  品牌实物侵权的,是属于侵犯商标权,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,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按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,获得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

被侵权人死亡还可以要求赔偿吗?

品牌实物侵权属于侵犯商标权吗?被侵权人死亡还可以要求赔偿吗?

  被侵权人仅仅受到伤害、残疾,或者被侵权人作为单位仍存在的情况下,请求权人原则上是被侵权人本人,对此《法》第三条明确规定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但是,被侵权人(即受害人)死亡的,其权利能力消灭,法律主体资格不复存在,死者不可能以权利主体资格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同样的,被侵权人为单位,其分立、合并的,被侵权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也消失,也不可能以权利主体资格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因此,在这两种情况下,请求权人都只能是被侵权人以外的主体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十八条之规定,被侵权人死亡的,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被侵权人为单位,该单位分立、合并的,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。被侵权人死亡的,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、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,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。

品牌实物金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?

品牌实物侵权属于侵犯商标权吗?被侵权人死亡还可以要求赔偿吗?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

 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。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所支付的合理开支。

 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,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,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,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;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、资料的,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。

 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、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。

 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,应权利人请求,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除特殊情况外,责令销毁;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、工具,责令销毁,且不予补偿;或者在特殊情况下,责令禁止前述材料、工具进入商业渠道,且不予补偿。

 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。

阅读全文

本文内容已加载完,预计阅读时间过长

若问题相似且紧急,试试在线直接问律师

延伸阅读

更多>>

更多推荐博文

更多>>
尊龙新版官网网页版-尊龙在线登录
2008 - 2023 © 尊龙新版官网网页版-尊龙在线登录 尊龙新版官网网页版的版权所有  
网站地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