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并没有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,一定需要请律师。简单的离婚案件,当事人可以不用,自己参与庭审即可。但是,如果起诉离婚涉及到大额财产、房产、子女等复杂情况,且当事人存在困惑的,建议可以找律师代为诉讼,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注意:起诉离婚的案件中,如果当事人请了律师,那么开庭的时候,当事人本人也是需要到场的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,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,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。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。
第六十四条规定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根据《律师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:“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,采取计件收费、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。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;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;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。”
因此在目前,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。
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;经济发达地区,如、、等市,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。
如在北京,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;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;如,律师费起价一般在1000元左右;另外,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,律师收费也有差异。
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:
(1)以一个数额起价,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。
比如,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。也就是说,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,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,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。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,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。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%,有的律师是2%。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,总之,家里财产越多,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。
(2)风险代理:交一定的基本费用,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。
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,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。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,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,一般5000元左右,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,查找对方财产,做财产保全工作,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。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,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,目前一般在10%—20%左右。
1. 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你
既然协商不成,走到这一步,首先就得掌握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。这是法院判决的依据,也是调解阶段决定谈判策略的基础。了解法律规定,才能做出预判,才能大致了解哪些自己的法定权益,哪些是可以争取的利益,了解对方的要求哪些是合法的,哪些是过分的无理要求。
一些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,当事人可以自己通过自学、咨询律师加以掌握。
但如果涉及到一些专业、复杂的法律问题,自己“临时抱佛脚”恐怕就来不及了。比如共同债务、个人债务、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的区分问题、婚后转化问题、婚前财产的增值与用婚前财产的投资收益的区别问题、对方经商的是否通过公司转移财产问题、忠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问题等等,这是在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之间都有不同理解和争论的问题,当事人个人往往掌握不了。
对一些文化较低、没有学习习惯的当事人来说,有时最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知道、看不懂或误解。连这都不知道,怎么能靠自己保护自己的权益?在专业人士看来,真有“盲人瞎马、夜半临深渊”之感。
而请了律师,就不会方面的担心。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,帮助你分析有关事实、提供法律建议、制订调解中的策略方案等。在争议案件中,可以运用法律理论知识和了解到的司法实践,从对当事人有利的角度提供分析和法律意见,反驳对方的观点,争取法官的支持。
2. 用丰富的经验帮助你
从小在政治课上学到,“量变带来质变”;看看体育比赛,解说员总强调新手缺乏经验是个弱点。是的,有些事情,必须通过一定的量,才能更好的掌握其本质。
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来说,十有八九是第一次碰到,不会有什么经验。而对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,总有一点迷茫和焦虑感。但对把这个当职业的律师来说,就有很多参与离婚案件的经验。
当事人就好像汽车拉力赛中的赛车手,毕竟离婚是他自己的事,最终要自己决定,但律师就像是一个熟悉地图的领航员,能帮你指引方向、避开歧路、不走弯路。
而离婚案件都有调解阶段,有经验的律师能掌握好当事人和对方的心理,帮助当事人制订好的谈判策略,争取更多的利益。
3. 在取证方面帮助你
打官司某种意义上也是打证据。而在家庭财产、、家庭暴力等方面,取证都有一定的难度。这些财产上哪儿查?什么算是隐匿转移、而不是别人的财产?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有婚外情?用什么方式取的证才是有效的?录音证据法院能认可吗?这些问题,既需要法律知识,也需要实务经验。请个律师,可以事半功倍。
4. 在调解阶段帮助你
离婚案件都要经过调解阶段。但当事人自己谈判,却常受到情绪的影响,走入两个“误区”。一是不争馒头争口气,对方想离,我就不离,对方要孩子,我也一定要。将这作为对对方的惩罚,以安慰自己情感上的伤痛。而不能理性的分析情况,并争取最大的利益。要知道,再强烈的感情,再大的伤害伤痛,都会有随着时间变淡的一天,到那时往往会后悔当时没有多争取经济上的利益。
二是不能摆脱固有的“弱势”地位,缺乏对等的谈判能力。夫妻相处多年,往往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相处模式,不是“西风压倒东风,就是东风压倒西风”,一方在主导性的地位,另一方迁就、跟随。而到了对簿公堂离婚的时候,往往也不能改变这种模式,一方因心理弱势,常常做不到对等谈判、据理力争,而是有意无意的放弃了自己的利益。
而律师作为一个“第三者”,不会受情绪的困扰。而能从理性出发,相对客观地帮助你争取想要的结果,或者争取更多经济利益。而理性的语言,也不容易再引起对方的“反扑”,带来恶性循环。律师的介入,能摆脱情绪问题,做到与对方的平等、理智的沟通和协商。
5. 帮助处理程序,节约您的时间和精力
律师能够帮助你处理程序上的琐碎事务,比如起草、办理立案手续,与法官沟通、代为领取判决文书等。律师对程序较为熟悉,效率要比当事人高得多。
这就像家家会做饭,街上家常饭馆还那么多一个道理。不是您自己做不到,而是花钱买方便。
6. 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
离婚案件的当事人,无论是原告或被告,常常在情感上倍受折磨,有强烈的倾诉感。虽然都有亲朋好友,但有时越是亲戚朋友,隐私的话题越不想“倾囊而出”;越是父母,越不想让他们担心;而知心好友不见得人人有,有的也不见得别人时时有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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