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某些情况下,公安局可以直接抓走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》第八十二条规定,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1、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。
2、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。
3、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。
4、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。
5、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。
6、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。
7、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公安上门抓人不一定是刑事拘留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,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可以先行拘留。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上门抓人的情况都是刑事拘留。
如果警方上门是刑拘的话,那么事情可能比较重,这种情况也证明警方已经锁定为犯罪嫌疑人。如果是就更严重了,这种情况证明警方已经掌握确凿证据。
法律依据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二条
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(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(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(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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